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一、为什么要实行合并申报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纳税次数、降低纳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实行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即企业所得税(预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合并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怎么合并申报?

  纳税人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ongqing.chinatax.gov.cn/)进入“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纳税人还可根据办税习惯,选择使用原申报模块进行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申报。

  合并申报是便利纳税人网上一次性申报多个税种,纳税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三、调整纳税期限有什么影响?

  按期汇总缴纳、核定征收印花税调整为按季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由按月申报缴纳调整为按季申报缴纳,纳税次数大幅减少,企业纳税负担降低。已完成所属期为2021年4月、5月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原按月计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2021年7月征期进行合并申报时,只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6月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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