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这项政策又上新举措!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除制造业以外,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的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新政解读
1.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简化了计算方法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发布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另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降低了填写难度
4.企业可以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 能准确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新政优惠的享受方式
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式
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6目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X 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注意: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新政执行时间
《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21年度,其他条款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

本站原创文章,请勿转载。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yeshui.com/2658.html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